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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ml模版青島市出臺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創業就業政策
為進一步加強吸引臺灣青年人才來祖國大陸創業就業工作,青島市臺辦、青島市人社局、青島市財政局聯合出臺瞭《青島市關於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意見》,對來青創業就業的臺灣青年人才提供政策支持和優惠,推動青島市引智引才整體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是建立長效“青臺”引智機制。鼓勵臺灣優秀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給予創業資金、經營場地、教育培訓、“一對一”專窗服務等方面的優惠和照顧。

二是創新引進臺灣青年人才模式。利用青島“藍洽會”,設置臺灣青年人才洽談專場活動,為吸引臺灣青年人才搭建平臺。擇期組織舉辦“青臺”兩岸青年人才創業大賽,邀請臺灣優秀青年創業人才來青參與,提供“場地+培訓+商機+資金+導師+中介”的全程化創業幫扶培養,最終助推其成為一名優秀“創客”。每年組織1—2次赴臺招才引智活動,赴臺開展“組團式”引才引智政策推介和招聘活動。

三是激發臺灣青年人才創新活力。根據項目成果情況,給予安傢補貼經費支持,促進創新成果對接。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青年人才申報國傢千人計劃、中國青年科技獎國傢自然科學獎、國傢技術發明獎、國傢科學技術進步獎等,激發臺灣青年創新活力。

四是深入開展人才項目對接。加強與臺灣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合作,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定期開展有效的人才項目互動。加強與臺灣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交流,開展臺灣青年人才青島行活動,邀請臺灣專傢來青講座、技術指導,邀請臺灣大學生來青考察、創業。

五是打造吸引臺灣人才有效載體。支持市本級和各區市依托現有孵化基地(創業園)、校舍等資源,設立各具特色的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創業園),並為臺灣青年人才入住提供創業扶持。設立“青臺”創業創新示范區,享受創業扶持資金、風險跟投和貸款貼息、辦公用房租賃補貼、購房安傢補助、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青島市臺辦供稿)

附:關於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意見
為推動飛龍刻字筆青島與臺灣(以下簡稱“青臺”)人才交流合作,完善青島市人才智力結構,推動青島市招才引智工作新跨越,特制定關於鼓勵和支持臺灣青年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深化改革開放為動力,按照“政府引領、市場主導、多元參與、開放共享”的原則,堅持創業、創新、創客相互支撐、相互促進、相互融合,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強化體制機制創新,持續優化創業創新生態環境,推動“青臺”人才交流合作向更廣范圍、更大規模、更高層次邁進,為建設“創新之城、創業之都、創客之島”貢獻力量。

二、主要目標

按照青島市推動兩岸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的總體戰略部署,堅持“高端引領、需求導向、以用為本”的基本方針,緊密結合青島市“一帶一路”戰略發展需求,完善政策、整合資源、優化環境,加快推進“青臺”人才交流合作,深入開展人才項目對接,積極引進臺灣青年人才智力,為青島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用三年時間,依托現有孵化園區(基地),掛牌設立1處“青臺”創業創新示范區,1個臺灣青年創業孵化基地(創業園),舉辦2—3場青島(臺灣)青年人才創業大賽,赴臺開展2—3場人才招聘推介會,初步建立暢通“青臺”青年人才交流合作的體制機制,推動青島市引智引才整體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優化引才政策,形成長效“青臺”引智機制

1.鼓勵優秀人才來青創業創新。臺灣青年高層次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可推薦參加青島市特聘專傢突出貢獻獎選拔;臺灣籍博士後研究人員進入青島市行政區域內的博士後科研流動(工作)站,可享受《青島市博士後培養留青計劃實施意見(試行)》(青人社發〔2013〕31號)有關政策。

2.給予創業資金支持。臺灣畢業5年內大學生來青創業的,在青島行政區域內首次領取小微客製化刻字筆企業營業執照、正常經營並在創辦企業繳納社會保險費滿一年,可申請1.2萬元小微企業創業補貼,其中對吸納就業1人以上(不含創業者本人)的, 可申請2萬元小微企業創業補貼。符合條件的可申請最高額度為4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從事微利項目的給予全額貼息。

3.給予經營場地保障。臺灣畢業5年內大學生來青創辦企業的,符合條件的,可申請入駐青島市大學生創業孵化中心和經認定的市級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與其他大學生入駐企業享受同等待遇。

4.提供創業培訓教育。臺灣畢業5年內大學生來青創業的,納入青島市大學生培訓范圍,可申請參加大學生創業培訓。

5.享受“一對一”專窗服務。臺灣青年高層次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的,由“青島市高層次人才服務專窗”提供規范高效的“一對一”服務,享受“專窗接待、專線電話、專網服務、專人負責、專門走訪、專項活動、專題協調”等個性化、精細化、專業化服務。

(二)創新引才模式,多途徑引進臺灣青年人才

6.在每年的青島市“藍洽會”設置臺灣青年人才洽談專場活動,針對青島市企業需求和臺灣青年人才創業創新需求,搭建“青臺”交流平臺,吸引臺灣青年高層次人才落戶青島。

7.擇期組織舉辦“青臺”兩岸青年人才創業大賽,邀請臺灣優秀青刻字服務年創業人才來青與大陸創業人才交流比賽,選拔出一批具備較高創業熱情和創業素質、有留青創業意向的優秀臺灣青年人才,納入創業精英培養計劃,提供“場地+培訓+商機+資金+導師+中介”的全程化創業幫扶培養,最終助推其成為一名優秀“創客”。

8.赴臺開展“組團式”引才引智政策推介和招聘活動,根據青島市產業佈局和企業人才項目需求,圍繞引進臺灣青年人才,定期組織赴臺招才引智活動。同時,聘請部分在青工作時間長、專業層次高、貢獻突出、國際影響力大的臺灣優秀人才作為引才大使赴臺推介宣傳,擴大影響力。

(三)完善創新機制,激發臺灣青年人才創新活力

9.支持創新成果對接。攜帶高新技術成果、項目來青實施轉化或從事高新技術項目引進開發的臺灣青年人才,可申報青島市創業創新領軍人才,給予50-400萬元項目經費和30-100萬元安傢補貼經費支持。

10.支持申報國傢級獎項。臺灣青年人才來青進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創新發展,符合條件的,可申報國傢千人計劃、中國青年科技獎國傢自然科學獎、國傢技術發明獎、國傢科學技術進步獎等。

(四)加強合作交流,深入開展人才項目對接

11.加強與臺灣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合作。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定期對接“青臺”兩地人才項目需求情況,把握高端人才項目動向。對符合兩地產業發展需求的高層次人才,及時組織職能部門和相關機構溝通洽談,進行有效的人才項目互動。

12.加強與臺灣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交流。開展臺灣青年人才青島行活動,邀請臺灣專傢來青講座、技術指導,邀請臺灣大學生來青考察、創業。

(五)打造引智載體,吸引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

13.扶持創業基地建設。支持市本級和各區市依托現有孵化基地(創業園),掛牌臺灣青年創業基地(創業園),來青創辦企業的臺灣青年可申請入駐,符合條件的享受第一年100%、第二年50%、第三年30%的租金減免優惠,並實施動態管理,實行一站式服務,為入駐的臺灣青年人才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專傢指導、融資服務等創業扶持。

14.實施青島市藍色經濟區引智示范基地、市級引智項目評選。把引進臺灣智力與引進、推廣新技術、新成果緊密結合,臺灣青年人才來青創業創新,符合條件的,可申報青島市藍色經濟區引智示范基地、市級引智項目,給予資金扶持並進行宣傳推廣。

15.設立“青臺”創業創新示范區,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在青島“人才特區”設立“青臺”創業創新示范區,臺灣青年人才在“人才特區”創業創新,符合條件的,可按照《青島“人才特區”建設實施辦法(試行)》(青廳字〔2011〕38號)有關精神,享受創業扶持資金、風險跟投和貸款貼息、辦公用房租賃補貼、購房安傢補助、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推進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工作,按照職能分工,積極落實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各項政策措施。各區(市)要加強對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工作的組織領導,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部署,切實加大資金投入、政策支持力度。

(二)積極協調推進。各部門之間加強工作協調,研究完善推進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的政策措施。主管部門要做好臺灣青年來青創業創新政策落實情況調研、發展情況統計匯總等工作,及時報告有關進展情況。(來源: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

本文來源:國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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